一是全力推進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,隨時掌握各單位創建基本情況,爭取年底50%的參創單位通過省局組織的驗收;
二是繼續鞏固兩網示范縣創建成果,加強對兩網示范縣創建工作的跟蹤檢查,督導主城區三個區的示范區創建工作;
三是抓緊開展流通環節的專項整治,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;
四是認真做好電子監管工作,做到“****不購、有碼必掃、掃后必傳”;
五是繼續抓好藥品經營企業遠程監管工作,力爭上報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,積極推進遠程監管向醫療機構的延伸;
六是認真做好藥品經營企業的誠信體系建設;
七是繼續抓好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監管,認真貫徹國家局《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》;
八是認真做好許可證管理工作,嚴把審批準入關;
九是繼續嚴抓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管理工作;
十是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互聯網信息、交易服務的監管工作。